关于2024行车遥控器标准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8日 浏览:89
C3.11.2 无线遥控 (1)检查无线遥控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1)应当设有明显的遥控工作指示灯;操作面板按钮旁,应当清晰标识起重机械 的运动方向或者中文说明;
(2)应当设置一个单独的、清晰可辨的能够启动起重机械上急停功能的急停开关; 无线控制系统对停止信号的响应时间应当不超过550ms;
(3)应当采取措施(如钥匙操作开关、访问码等)防止擅自使用无线遥控装置,并 且有措施防止起重机械对来自非预定无线遥控装置的信号作出响应;
(4)每个无线遥控装置应当带有一个预定由其控制的一台或者数台起重机械的明 确标记;一台起重机械具有多个无线遥控装置时,应当采取措施以确保在给定时间内
只有一个控制站允许工作;
(5)接收器受到噪声干扰或者发生检测不到高频载波信号等故障时,应当在 0.5s 内关闭所有输出信号;
(6)电池电压的变化不应当引起危险情况,如果使用电池供电的无线遥控装置控制 一个或者多个可能有危险的运动,当电池电压的变化超过规定的限值时,应当向操作者
发出清晰的警告;此时无线遥控装置应当保持其功能直到起重机械脱离危险情况。